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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房首付最低15%,内蒙古买房更轻松!
2024-06-07 来源: 阅读:(88)

2024年6月4日起,内蒙古自治区市场利率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和各盟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做出调整,首套房商贷和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分别调整为不低于15%和不低于25%,同时取消了首套房商贷和二套房商贷利率政策下限。

内蒙古对房贷政策的调整,显然是为了响应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人民对更高生活品质的追求。

政策的灵活调整,不仅体现了因城施策的原则,更凸显出地方政府对于经济发展的细致观察与精准投放。

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的下调,无疑会降低购房者的资金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轮动。

同时,取消贷款利率政策的下限,给予了银行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这可能会使得市场更具有活力,同时也要求购房者更加审慎地进行贷款选择,这是一个双刃剑。

这种政策适度的放松,一方面能够刺激短期内的购房需求,另一方面也考验着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消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通知,自5月18日起,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未来,内蒙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值得持续关注。

全文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调整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市场利率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和各盟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内蒙古自治区商业性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调整如下:

一是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是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4年6月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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